湖北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10日

摘要: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在我省下达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可在我省招生。未经湖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不得在我省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成人高等

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确认,统一编制报名点代码并向社会公布。各报名点要根据报名人数及报名点现场设施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明确标示出入通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避免因报名考生过多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

  (五)资格审查

  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出具网报号、本人身份证(军人证)和能够证明自己文化程度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必须出具相关毕业证明参加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网上查询。自考生的毕业证书须能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成人高校毕业证书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www.chsi.com.cn)查询,今年毕业但毕业证书尚未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上网的成人考生,须出具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的毕业证明。

  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出具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符合优录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出具能够证明可以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遏制有组织的大规模考生异地报考行为的要求,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要进行“多证审核”,严格把关。少数外省户籍考生如确因工作原因须在我省参加报名考试的,除携带上述证明外,还须出具以下证明:①身份证号码为外省但具有湖北户籍的人员,必须出具本人湖北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在鄂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且未参加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除出具毕业证外,还须出具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在鄂厂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必须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居住地街道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④在鄂结婚定居、购房或长期居住但未获得湖北户籍的人员,必须出具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结婚定居的还须出具结婚证及夫妻另一方湖北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的还须出具湖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必须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在职在岗人员担任成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并对所设置的报名点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符合我省成人高考报考条件的,由考生本人填写《湖北省2009年成人高考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并粘贴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规定的相关证明。凡审查通过的特征证件审核表,须由审查人员签署意见并署名,然后加盖公章。对无毕业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