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0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07月28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l、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

用数码照相与填涂机读报名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后,认真填涂机读报名卡,对报名点提供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应仔细核对签名认可后交回报名点。凡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甘肃省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的通知》(甘招办发[2004]25号)执行。

  5、各市、州(长庆局)招生办公室根据规定负责采集考生报名、志愿等信息。经过对考生的电子信息汇总、整理、校验、刻录光盘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享受各类照顾考生的证书(证明)复印件,由各市、州(长庆局)招生办公室按类别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证。

  二、招生学校与计划

  6、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对于未经我省教育厅审核同意设置的函授站,不得安排在我省进行函授招生。

  7、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除外)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高起本四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高起本五年。

  8、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继续统一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国成人高校分省(区、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

  9、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在网上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门及所属成人高校的登录帐号和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

  10、各成人高校要坚持以业余形式学习为主的办学方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被取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11、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