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18日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高起本四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高起本五年。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取得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3、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的报考资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8月20日至8月30日。

  报名地点:就近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县(市、区)考试中心报名。任何高校、机构、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

  (三)报名事项:

  1、持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学历证书和相关证明;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还需缴验有关证件的原始件和复印件;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完成自学考试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在毕业证书尚未发放前由所在高等学校或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出具证明,可报名参加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

  2、报名时所需用的照片信息由报名所在地的考试中心利用计算机现场采集。

  3、按要求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中准确填涂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报考类别、院校专业志愿、学习形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因考生本人疏忽导致的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向录取院校提供毕业证书,以便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考生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