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01日

摘要: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订《2008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调管理力度,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各地、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大试题试卷保密管理力度,防范有组织群体性作弊和有组织异地报

本校实际,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须实事求是、明确公示。各成人高校要对本校招生章程(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努力提高成人高校新生质量。各成人高校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目标,认真调查和研究近年来的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生源计划,尽量避免“因生源不足开不成班”现象的出现。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调整招生专业结构,更加注重应用性和技能性,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录取控制分数线须在保证新生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招生考试服务工作。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网址www.zjzs.net)发布招生规定,并为考生提供成人高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等各类信息查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特点,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继续加大工作透明度,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深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度化。成人高校对已经上报批准公布的招生专业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履行告知义务,并由考生确认,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2008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