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07年成招录取工作实施细则(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11月30日

摘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二)录检组   &nbs

18日到计划组(杭电东教楼三楼会议室)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根据浙价费(2002)160号文件规定,高校要按实际录取人数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40元/人)。各有关高校须在录取结束时通过银行转帐支票或汇票,将费用汇入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汇款用途请注明“成人高校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收款单位代码:520137”。省教育考试院帐号和开户银行为:

    收款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