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7成招网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11月15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3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录取体制和原则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政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

经确认无误后,按时上载拟录、退信息,对超过时间上载的,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我院代为处理。招生院校在预录取考生时,预录总数不允许超过该层次执行计划数。

    第五步:办理录退确认手续。录取管理组工作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录、退名单。对不符合规定和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方式提请院校复议。院校招生工作人员收到复议信息后应积极配合,及时作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处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一旦上载并被确认同意,招生院校不能再作更改。

    第六步:完成录取。招生院校完成了某层次的招生计划,则院校端相应的招生计划显示“录取结束”。如果学校各层次招生计划均处于“录取结束”状态,则表示该校已“完成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报考本校后续志愿上线考生或已审核通过的请求批件调档考生信息,然后按第三、四、五步骤操作,直到“完成录取”。如果确实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须按招生层次计划提请录取结束,将申请报告传真至联络组,同时将相应层次计划的考生录退信息上载到我院,等待批准录取结束。

    第七步:下载录取新生照片。招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本校录取新生照片。

    第八步:录取收费。招生院校应按录取人数缴纳录取通知书工本费1元。

    招生院校在录取结束后到我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未加盖“湖南省教育厅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五、录取工作要求

    (一)今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提、退学生电子档案,及时办理录取手续。

    (二)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加强招生录取管理,应建立网上录取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录取工作机构,选派熟悉业务、原则性强的本校正式在编人员负责录取工作。要提前做好录取工作场地管理、计算机技术人员培训和配备计算机设备等各项工作,确保录取期间网络畅通,系统正常运转,数据安全传输。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应配置专用电话等通讯工具,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三)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招生。上线生源不足的招生院校在调剂生源时,应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不得误导考生,不得乱抓生源,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方可提出批件调档请求。凡违规录取的院校一律停止招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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