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07成招网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11月15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31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录取体制和原则     (一)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即由招生院校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政策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

人员。招生院校与我院的联络通过双方约定的渠道直接进行。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第一步:建立通讯联络。招生院校应于11月18日前将录取期间的专用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和联系人姓名填报到“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hneao.cn/czyx),或传真到我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招生院校可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了解2007年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概况和有关信息,加强与省教育考试院的联系与沟通。

    第二步: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招生院校按照我院指定的服务器IP和端口号以及用户名与密码,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院校系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4年11月版)软件上网,下载本校各专业上线人数和层次计划数,并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在规定的层次执行计划数内,拟定各招生专业的预执行计划数,确认无误后,按时在网上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具体时间见《网上录取进程表》(附件2),经审核通过后由院校下载,招生录取方案才能生效。院校在制定录取方案时应注意:

    1.所有调整了层次招生计划的,调整后的预执行计划总数应与本层次执行计划数相符,且脱产预执行计划总数不能超过原脱产计划数。如果调整后的总数突破本层次执行计划数,则审核不予通过;如果预执行计划总数少于规定的本层次执行计划数,审核通过时计算机自动核减多余的层次计划执行数。

    2.凡有上线生源的招生专业,院校不得取消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一旦某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调整为0,该专业则不能按考生志愿调档,也不能录取任何考生。

    3.招生录取方案一旦被审核通过,不允许重新制定。

    第三步:下载投档信息并审阅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本校按专业投档的考生名单,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名调档考生,招生院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院校端软件分层次将有关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拟调档专业代码)以批件调档请求方式提交我院,同时将名单的打印件经学校招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录取管理组,经录取管理组组长审核签字同意后交信息技术组核对签字并对照学校提交的电子信息进行投档操作,有关招生院校等待计算机通过后下载阅档(未签字盖章的批件调档申请传真件一律无效)。

    第四步:确定预录取、退档名单。招生院校在我院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必须确定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