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招办提示07成考注意事项(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10月12日

摘要:    2007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13日至14日进行。市招考办特别提示广大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注意考试情况的新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按规定参加考试和答题,公平竞争,圆满顺利地完成考试任务。     ▲熟知熟记考点考场地点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10月12日)到考点学校详细了解考点学校所在地点、考场位置(不得进入考场)、行车

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掌握网上评卷答题规定

    今年辽宁省成人高考高中起点的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理化综合、史地综合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专升本考试科目评卷方法不采取网上评卷)。为适应网上评卷,高中起点科目试卷分为两部分:一是试题卷,二是答题卡。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分为两个答题区域,即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答题卡上印有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处和考生条形码粘贴框。

    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选择题)答案时,必须使用2B铅笔,涂点涂黑必须按正确方式均匀填涂,笔画不要过轻、过细。

    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非选择题)答案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水签字笔,禁止使用其他颜色或其他笔答题。同时,考生要在对应题号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答案不能超出黑色边框,超出的答案无效。

    考生作答主观题答案时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修改客观题涂点用2B铅笔,修改时用橡皮擦干净,使用橡皮擦时注意不要对答题卡造成破损。

    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信息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水签字笔填写。

    ▲正确填答非网上评卷题

    非网上评卷科目考生答主观题时,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颜色字迹的笔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客观题要求涂卡的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案。

    ▲认真核对试卷和答题卡

    开考前5分钟发卷后,考生要认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仔细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是否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否则开考后发现试题印刷等问题或中途提出更换答题卡,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此间需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非网上评卷科目,考生还须填写考生序号)。

    ▲妥善保管试卷和答题卡

    考试时,注意保护答题卡,不要涂破、擦破,不要折叠,不要当垫板用,否则会影响计算机系统有效识别答题卡上的内容,影响考试成绩。

    ▲按照规定粘贴好条形码

    网上评卷科目考生须自行粘贴代表考生信息的条形码。条形码核对无误后,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位置从左至右平整粘贴条形码,不要弄破弄脏。如弄破弄脏更换条形码耽误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实行双向承诺保证诚信

    继续实行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双向”承诺制,做到考生诚信考试,工作人员诚信施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已在准考证副联上的《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