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0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31日

摘要: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按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个层次。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

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高起专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科目的对照见附件一。以上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报考民族语文授课的成人高校系(科)或专业的招生,各科试题均用民族语言文字命题,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命制。

  藏语言文学专业、藏英专业和藏医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藏语文、数学(藏)、英语三门,其中英语用统考试题,藏语言、数学(藏)二门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命制。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有关招生院校均不能再加试民族语文及其它专业科目,如有其它考试要求,须征得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意。

  4、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加试的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非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的专业课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和有关院校组织命题考试。于11月10日前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送考试成绩

  5、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本科、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科目每门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的日期和组织

  1、日期为10月13日和14日。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二。

  2、考试组织由考区招考办公室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实施程序执行,考场编排、准考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编排打印。

  3、工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四、录取

  (一)2007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仍采用计算机远程广域网录取和现场局域网录取两构形式。实行电子档案的学生电子档案,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自行打印或下载。

  (二)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