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07年广西成招工作的通知(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7年08月01日
摘要: 各市、县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有关厅(局)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7 〕 6 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为做好 2007 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7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全面、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
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表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能盖成教院的印章),于 11 月 10 日前 一式两份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人高校招生处备案,报送的内容应包括考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姓名、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六、积极组织生源,切实完成招生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贯彻“科教兴桂”的战略方针,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树立长远目标,做好培训计划,积极动员本系统、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各成人高等学校要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不断完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效益和声誉不断提高,以吸引更多的考生报考。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开拓生源渠道,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服务宗旨,采取各种措施,为考生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努力完成 2007 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任务。
为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的严肃性,凡未列入 2007 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成人高校,不得招收学历教育学生。自行招收的,国家不承认其学历,并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成人高校要紧紧围绕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在职从业人员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做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不得在校外举办或变相举办脱产班,不得擅自变更经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学习形式和扩大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招生规模,不得招收所谓“预科生”、“跟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和“单考生”。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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