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07年成人高考简章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7年08月0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6 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学校及学历层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学习最短学习年限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7]6 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学校及学历层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四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五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半。根据教育部规定,任何招生学校不能随意更改学习年限。

  二、招生计划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和生源计划,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目录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中职(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应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中职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或广西区内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 2008 年应届毕业生。

  (五)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 2004 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 [2004]57 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