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06年08月22日
摘要: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有关成人高等学校及代办单位: 200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优化招生结构,提高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精神,为做好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考试安全是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地要从构建和谐社会
三、加强招生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录取期间的网上调整,是加强科学管理、有效规范招生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懂技术的同志专门负责,并配备必要的设备,逐步建立协调、有效的分省计划网上管理运行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和使用招生信息,对于教育部下发的成人高校的基本信息、专业设置信息(包括专业名称和代码等)和招生计划信息(包括学习年限、学习形式、科类、层次和计划数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更改。非国标和部标信息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照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标准采集;要加快招生管理现代化的步伐,尽早实现网上报名的工作目标。
附件一: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附件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附件三:河北省贫困县名单
附件一:
2006年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2006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成人高校设置的本科招生专业必须为本校普通高等教育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置或备案的专业;高起专招生专业原则上按教育部2004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各成人高校应积极做好专业名称和教学内容的规范和调整工作,如确实不能满足办学要求而需要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专业名称的,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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