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做好06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7月25日

摘要:  各市、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有关厅(局)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6 〕 7 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为做好 2006 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6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是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整肃考风考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考风考纪是当前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务必下

  各市、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有关厅(局)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6 〕 7 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为做好 2006 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6 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是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整肃考风考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考风考纪是当前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务必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着重打击有组织的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集体舞弊,特别是有教师或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集体舞弊和替考行为,力争使考风考纪有根本好转。

  二、招生学校及学历层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四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五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半。根据教育部规定,任何招生学校不能随意更改学习年限。

  三、招生计划

  (一)各类成人高校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须按有关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 2006 年广西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才能在我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

  (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有招生资格的高校、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和生源计划,编印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目录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报考依据。凡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三)录取期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调剂全部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纸介质招生计划的调剂。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应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中职(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