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4月2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00 英语  

    7、术科加试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体育加试由招生学校负责。

    (2)高等艺术类院校艺术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加试的部属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术科加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3)报考非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术科加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时间定在10月22—23日。美术、工艺美术专业术科加试地点设在河南大学;艺术设计专业加试地点设在郑州轻工业学院;音乐专业加试地点设在河南师范大学。《加试须知》和《考试说明》详见《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4)其他专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应在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