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6年04月21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

年专科升学考试的准考证号。各省辖市招办根据当年录取信息进行考试资格审查。考生入学报到时,招生学校审查其专科毕业证书,不能出具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接受入学注册。本科毕业资格审查时,由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审查专科毕业证书,不具备的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现役军人报考应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2005年复员、退伍军人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持复员证或退伍证和复印件到省辖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有关证件,根据规定交纳缴纳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考生填写《考生登记表》时,须仔细阅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应由本人填写和签字的部分,必须由本人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拒签者,不接受其报考。

    4、志愿填报

    考生可根据《200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选报一个志愿或两个志愿,如报两个志愿,两个志愿可以都报本科或专科,高中起点的考生也可以报一个本科,一个专科,但必须将本科作为第一志愿。报考两个志愿应遵循的原则是:

    (1)专科起点升本科,两个志愿的科类必须相同。

    (2)报考高中起点的,所报第二志愿的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必须包含在第一志愿考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内。

    5、证书、证件审查

    (1)省辖市招办负责组织对考生的照顾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并予以涂卡。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有关资格认证专用章。

    (2)报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和医学类专业考生的证件,由各省辖市招办统一组织审查。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后,签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符合免试条件的劳模、优秀运动员等考生的证件,于9月3日前报省招办复审。报考“专升本”考生的证书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6、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1)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通过光电阅读器阅读《考生报名卡》采集或根据考生填涂的《考生报名卡》进行手工录入。现场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考生现场核对。错误信息要及时纠正,无误后分别由考生本人和报名点负责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

    (2)考生的照片信息通过数码摄相机(相机)等设备采集。照片统一采用白色背景,加“2005年成人高考”字样的徽标和报名序号。采集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