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专升本新生招收工作通知(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市进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插班生工作的批复》(教学厅〔2000〕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
3.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和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
(三)报名方法
1.各招生院校于4月17日至20日进行考生报名及确认工作。
2.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进行报名,各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须核收考生的毕业证明原件。
3.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所报考的高校报名。
4.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4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和士兵退役证到所报考的高校报名。
三、考试安排
(一)2014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继续采用2013年招生考试方案,即不进行全市统考,由各招生院校依法自主组织考试,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基础等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0日。
(三)各招生院校参照2013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为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和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单独组织命题,与自行组织专业基础考试同时开考,做到“同时考不同卷”。
四、招生章程的制定
各招生院校须向市教委书面报送学校201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及副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高招平台市教委学生处俞冶论),招生章程及副表的基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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