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城市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条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资格和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   目前学校共有十一个学部,成人教育学部负责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为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报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考生应为符合下列条件的

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2014年成人招生相关文件执行。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邮 编:100083

  咨询电话:62322623 、62320970 举报电话:62327744

  学校网址:1.网络实名:北京城市学院成人教育学部

  2.电子邮箱:gaoj@bcu.edu.cn

  3.网 址:http://dep.bcu.edu.cn/chjxb/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