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符合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条件的报考者。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北

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一条 我校录取结束后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已被录取的信息,通知书采取快递寄送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来学校领取。

  第十二条 北京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监委办公室和省(市)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三条 北京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875。

  北京师范大学位于海淀区北太平庄,在北二环与三环之间,是距市区较近的大学之一。乘坐22、47、16、92、300、302、331、 345、398、510、618、579、508、635、620、88、609、939、967、特8、运通104等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从牡丹园地铁站、积水潭地铁站和大钟寺城铁站乘公共汽车仅需两站便可到达,交通十分便利,为夜大学学生就近上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咨询电话:58808167、58808165、58809060、58802713(24小时语音电话)

  举报电话:58805298

  网址: www.sce.bnu.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