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考生一般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毕业符合我院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监察室、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 本院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邮政编码:102617。院内办公地址:后勤办公楼411室(院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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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本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