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考生一般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并参加考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学制
1.专升本层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专科层次:会计、经济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3.学制:专升本业余2.5年
高起专业余2.5年
第七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则优录取学生。
第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九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按专业、层次不同,业余学习为:
高起专文史类学费:2088元/学年/人
理工类学费:2884元/学年/人;
专升本经管类学费:2436元/学年/人
理工类学费:2880元/学年/人
业余学习不安排住宿,具体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我院把录取通知书寄到考生报名时所留地址,并群发短信告知考生。
第十二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且按教学计划规定修满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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