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省市关于成人高招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华北电力大学成人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的多科性全国重点

件、生源状况制定各省年度招生专业和层次,经学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十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十一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华北电力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据有关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四条免试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开班条件:北京地区为每专业30人以上,其他省市40人以上。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住宿: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按专业、层次、类型不同,学费标准为: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10150元/人 (五年);理工类:13600元/人(五年),高中起点专科:文史类:5220元/人(两年半);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专升本科: 经管类6090元/人(两年半);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按学年收费。具体收费情况以当年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