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第一条 为保证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在北京地区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

  第一条 为保证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在北京地区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 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4年在京招生专业为:

  高起专:法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专升本:传播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专升本各专业均不加试专业课。

  第五条 国际关系学院根据学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生源情况,制定每年招生计划,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六条 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年制,学习形式均为业余,学制为2.5年,授课时间为双休日中一天,授课地点在校本部。

  第七条 国际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照顾的分数计入总成绩。遗留问题由学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九条 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可按北京教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