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根据《2014年吉林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知》得知,2014年吉林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校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申请专科起点本科的应具备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

“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⑦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

  (5)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类所有专业,当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有效证件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1份。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交验县(市、区)以上侨务办公室证件;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考生须交验省人民政府证件。

  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其照顾分数不累计,取其中最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