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成人高考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办理指南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12号,以下简称《省厅成招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4〕8号,以下简称《改革项目试点通知》)的精神,为方便申请享受免试生、加分投档照顾政策及改革项目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第二学历免试 按照《省厅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免试生照顾政策)第8条规定,申请第二学历免试的考生,需注意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12号,以下简称《省厅成招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4〕8号,以下简称《改革项目试点通知》)的精神,为方便申请享受免试生、加分投档照顾政策及改革项目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请第二学历免试
按照《省厅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免试生照顾政策)第8条规定,申请第二学历免试的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通过相关学历审核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提供学历认证证书者),允许其申请专升本、高起专层次免试;凡是通过相关学历审核的专科毕业生 (含提供学历认证证书者),仅允许其申请高起专免试。未通过学历审核的考生(含在报名确认时暂未能提供学历认证证书者),不能报名二学历免试。
学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的,无需携带证明材料;未通过的,报名确认时,应携带学历认证证书(原件),供报名确认点查验。
2.申请艺术、体育、烹饪、旅游管理等术科专业免试的,还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的,方可免试入学。
3.申请医学类专业免试的,还应满足医学类报考条件。报名确认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报名确认点查验。
二、申请享受25岁以上照顾政策
按照《省厅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第2条第(4)款规定,申请享受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无需单独办理,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出生日期判定是否享受本项照顾政策。
三、需要主管部门审核方可申请享受的照顾政策
按照《省厅成招通知》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免试生照顾政策)第2、4条规定和第二款(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第3条第(1)款规定,拟申请如下项目的考生,须填写《2014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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