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

  (一)具有我区户籍人员方可在我区参加成考报名。非我区户籍人员,截止2014年9月8日,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亦可在我区参加成考报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四)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五)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或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七)凡考生持有的毕业证书不符合所报考层次、专业的学历要求,造成入学无法注册或无法正常毕业,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