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7年07月23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高中起点升本科四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两年半,高中起点升本科五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要依照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的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内容负责。
2014年全区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以下简称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系统”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科类、分学校、分专业的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对象
(一)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招收在职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其中,医学门类各专业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免试招收户口在我区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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