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15日

摘要:  总则   第一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北京市“省部共建”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是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本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公平公正,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办学形式与收费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分高中起点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ldqu

第一学历所学专业或现在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第七条 符合教育部及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应按照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资格审验和志愿填报工作。

  第八条 报考本校专升本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含免试生)应按《2017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的要求到本校办理专业加试报名,并按要求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程统一考试,专业加试成绩将按有关规定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

  各专业加试科目为:

  ⑴ 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资)专业:素描、简笔画

  ⑵ 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资)专业:声乐、器乐或舞蹈

  ⑶ 美术学(书法与篆刻)专业:书史书论、临摹与创作

  ⑷ 数字媒体艺术(技术与应用)专业:素描、创意设计

  ⑸ 舞蹈学专业:剧目表演、即兴表演

  ⑹ 音乐学专业:声乐、钢琴或器乐

  本校专业加试日期为2017年9月23日,考试地点为校内,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以本校专业加试准考证(或考前通知)为准。参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校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艺术类考生可于2017年11月15日至30日通过本校声讯电话68901570查询本人的专业加试成绩。

  第九条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7年本校专科起点本科英语类专业继续试行“成人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与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合格证书认证替换”招生改革。即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的考生,经审核确认后,其成人高考英语科目成绩可按120分计入考试总分。具体办法和要求参见本校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第十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各项招生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条款处理。

  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在总成绩达到北京市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