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5年08月18日
摘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进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确保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宗旨,以服务社会、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为立足点,积极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省实行先公布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再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数的办法。
参与免试入学、单考单招以及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等改革试点项目的有关高校,其改革项目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达给各校的总计划数内实行单列。其中,专升本单列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核定总计划的40%;高起专单列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核定总计划的50%.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仍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外,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名和填报志愿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学历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经过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学历的考生,其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学历的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对不符合上述规定而执意报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各招生院校有义务向考生宣传有关报考条件。
4.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考试成绩互认改革试点,凡参加下列教育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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