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4年08月21日
摘要: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各在陕招生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
4.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及表彰决定文书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优秀运动员提供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
5.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到市(区)招办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退役士兵和下基层服务人员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国家及地方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下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振兴计划”项目的考生提供市级振兴办出具的《陕西省振兴计划服务项目考核证明书》;其它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获奖证书及表彰证明资料,优秀运动员持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6.各市(区)招办应认真审查免试、照顾及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录取的考生资格,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分类汇总报名情况,整理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第十一条各市(区)招办确认报名信息的工作流程为:报名信息确认点根据考生提供的网报号查看报名信息,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照相采集考生照片;用身份证提取考生照片;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填写相关内容,核对网报信息,抄写确认语并签名,粘贴身份证复印件、高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复印件(报考专升本考生)、医学门类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医学类考生)。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由各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3年。
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标准试场30人),打印含有现场照相照片和身份证照片的准考证、试场考生照片存根,打印试场编排表,寄发考生准考证。
9月18日前,各市(区)招办将《201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1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14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免试及照顾类考生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报送省招办。
报名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修改严格执行《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试字〔2011〕1号)。
省招办按报名信息制作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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