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通知(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9日

摘要: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新生工作原则和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9号)精神,我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由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进行网上录取。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原则是: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

确定:

  (1)获得设区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省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我省大型企业单位见附件)。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省政府明确划定的8个民族乡和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农业户籍考生。

  (8)年满25周岁以上(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

  6、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五、录取费的缴纳

  请各单位将录取费用缴纳至以下帐户,在汇款凭证或转帐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成招录取费”,“付款人”必须是院校或者有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以便准确核对,并及时到考试院财务室开具发票。

  单位名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阳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7281510182600000805。

  联系人:黄俊、于永洋、元敏,电话:0791-86765356。

  附件:江西省大型企业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