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通知(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29日

摘要: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新生工作原则和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9号)精神,我省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由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进行网上录取。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原则是: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

片和报到新生是否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应予清退。录取至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书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招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四、录取新生优惠政策

  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导向之一是有利于长期工作在生产第一线,或有突出贡献的在职考生进入成人高校深造。依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招生规定,凡属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均在报名时办理有关手续,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如属报名时间之后颁发符合优惠加分的荣誉证书,考生须凭原始证书和表彰文件或光荣册,到省教育考试院(经省高招委与省教育考试院监察组共同审核)办理有关手续。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网上报名后,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为努力提升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学历水平,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我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