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成人高考录取政策(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9月03日

摘要: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

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http://www.lnzsks.com/),点击“辽宁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凭本人的预报名顺序号和自设的6位数字个人密码,填报征集志愿。省招考办征集志愿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的录取工作。

  (六)录取时间

  1、录取工作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0日。

  2、本科(高升本和专升本)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10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11日8:00时至24时,12月12日到各市招考办现场确认

  4、专科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月22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为:12月23日8:00时24时,12月24日到各市招考办现场确认。

  2013年12月31日考生查询征集志愿录取信息。

  (七)录取审核

  1、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向省招考办提出拟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招生学校根据省招考办审核的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印章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168信息台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正式录取的考生,学藉变动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4、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单科生和套读生。

  5、考生健康情况由招生学校按专业要求负责检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健康情况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应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