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成人高考录取政策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9月03日
摘要: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医学类、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独划线。
(四)投档原则
1、根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根据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课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升本文科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升本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升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3、艺术类、体育类和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在文化课统考与加试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4、农、林、水、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5、考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档的,必须出具考生本人申请,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字,招生院校盖章后方可退档。考生退档申请由招生院校留存备查,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五)征集志愿
本科(高起本、专升本)和专科报考志愿录取完成后,省招考办汇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情况,向社会公布,供考生填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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