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13年上海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7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9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13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

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负责,第一志愿为外省市院校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黄浦区招办负责。在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核验原始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非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工作单位证明、政策加分的证明或证书等。资格审核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三)报考数据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人数按要求汇总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分2次填报,均为网上填报。

  (二)首次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意向志愿”。

  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或兼容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或兼容的本科院校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或兼容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或兼容的本科院校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

  (三)第二次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进行,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六、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进行专业加试,招生院校专业加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