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8月26日

摘要:  第十八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期间各成人高校必须确保与省招办联络畅通。录取新生工作于12月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和录取的专业,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六条: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下一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