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5)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5日

摘要: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校址校本部   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闵行校区: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1)   普通应届毕业生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1)(合计160人) 招生专业名称 

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进行报名,同时携带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张。

  (7)符合校内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加分申请表,报名确认时须携带加分申请表、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可累加,取分值中最高一项,其他条件不作加分依据。同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1)凡参加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数控技能大赛等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得省(市)级一等奖或国家一、二等奖的学生加20分;获得省(市)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的学生加15分;获得省(市)级三等奖的学生加10分。(2)大学期间获得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等称号加15分。(3)获得专利授权的学生加10-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