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5日

摘要: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1号)、《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苏教考成〔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淮海工学院东港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3〕1号)、《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苏教考成〔2013〕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

  (一)学校名称: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

  (二)学校代码:1881(江苏省)。

  (三)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昌生路2号。

  (四)办学类型:公有民办。

  二、报考专业要求

  考生应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进行报考,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计划表》。考生必须根据要求正确填报志愿,不得跨类报考。

  三、录取规则

  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一)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3的比例调档;

  (二)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三)对跨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选拔要求的不予录取;

  (四)“专升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四、办班地点与收费

  (一)“专升本”学生学籍统一转入淮海工学院东港学院;

  (二)“专升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三)“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教学,实际报到人数不能达到单独编班要求的,在同年级同专业班级就读;

  (四)“专升本”学生学费与我校东港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13000元/生·年)。

  五、奖学金、贫困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最高奖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