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3)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4月15日
摘要: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总计划数为75人(含退役士兵计划6人) 门类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703050,021-5206720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7703011
十四、网址
http://zhaosheng.shift.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招生对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3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2)本市2012年冬季退役的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2、报名条件
(1)每位考生可填报本校的一个专业。
(2)本校“专升本”按专业门类报考。即考生只能报考本人就读专科(含高职)专业的相同专业门类(经济与管理专业门类报考相通)。
(3)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
(4)考生须持有全国或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5)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3、报名办法
(1)考生请于2013年4月10日00:00—4月16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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