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15日

摘要: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总计划数为75人(含退役士兵计划6人) 门类 

市场营销(国际营销方向)  5        资产评估  5        文学  商务英语  25        小计  69  3  3  合计  75 

  注:A为毕业后入伍的退役士兵(2012年退役),“B”为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体检标准。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择优的原则,按招生录取流程完成录取,保证学校整体生源质量。

  2、录取依据

  (1)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成绩

  (2)经济、管理专业考生获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的,可加5分后排序。

  (3)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经济、管理专业按西方经济学、基础英语、高等数学,英语专业按基础英语、西方经济学、商务英语写作成绩排序。

  3、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相关科目单独考试,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4、正式录取名单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