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9日

摘要: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三、层次 

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咨询热线:021-38284395、3828439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处电话:38284080  十四、网址  www.shmt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地普通高校录取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3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2.本市2012年冬季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4.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
5.考生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无此证书的考生,则须另参加我校的计算机测试。
6.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和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考生不受上述证书限制。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