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1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9日

摘要: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三、层次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3年招生总计划230人,具体分布如下:
交通运输 87人
会计学 27人
经济学(类) 27人
英语 18人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0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人
本市2012年冬季退伍的具有普通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计划:
交通运输 2人
会计学 2人
经济学(类) 2人
英语 2人
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交通运输 1人
会计学 1人
经济学(类) 1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设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