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13年“专升本”推荐选拔暂行办法修订(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9日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中原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也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提供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成立“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

终推荐成绩的10%。

  (5)获得荣誉及奖励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违纪违规情况和荣誉、奖励由学生处审核认定。

  说明:各科成绩中凡按“优、良、中、及”制计算的,分别按“90、80、70、60”分计。

  (四)各院(系)要依照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和领导小组名单报招办备案。

  (五)各院(系)对预推荐选拔的学生,张榜公示3天,接受全院师生监督,确保推荐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六)公示无异议的预推荐学生按照“专升本”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报名、信息采集、考试、填报志愿等确认相关手续。对缺席相关程序的学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七)输入信息时,学生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必须和学生的学籍信息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要出具相关证明,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1、报考

  “专升本”考试报名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后,以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名单为依据。凡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取消考试报名资格。信息采集时,学生的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和出生日期必须和推荐信息保持一致,学生报名后由信息采集系统统一打印两份《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不能代替签字,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核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为“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考试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组织,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文件精神执行。

  3、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根据当年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专升本”填报志愿在成绩公布之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推荐学生根据自己考试成绩,做好当年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错过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其他问题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按照当年选拔考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