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13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安排意见(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3月19日

摘要: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和《新乡学院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13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荐比例   1、根据教育厅确定的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   2、各专业的推荐比例不能突破且专业之间不能互调。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学院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

材料及信息盘报招生办公室(A-09号楼一楼),逾期不再受理。

  第一次校对时间:3月23日上午8点各院系到招办领取推荐表,通知学生校对。3月23日下午3点前将有错误的统一交到招办。

  第二次校对时间:3月24日上午8点各院系到招办领取推荐表,通知学生签字确认,有误到招办修改,无误的贴上照片。务必于3月24日下午3点前将签字确认的推荐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按顺序排好交到招办。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一定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准时上报材料!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请各院系在河南省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hasi.haedu.gov.cn)的“公告栏”内下载信息采集系统。

  2、专科专业对应两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同时,推荐表上所报专业必须与以后“专升本”报名表、志愿表上的专业一致,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

  3、为确保录取比例,两个以上接收学校都有的相同专业,各院系在推荐时,应将本专业的推荐名额平均分配到这些推荐学校,由推荐学生按名次依次填报志愿,做好志愿填报平衡工作。

  4、“3+2”学生请按所学专业的相近专业填报。

  5、信息采集需输入当年高考考生号,普通学生以当年录取审批表为准;“3+2”学生以教育部注册学籍平台上的考生号为准(各院系可统一去教务处查询)。

  6、预推荐“专升本”学生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有效正式身份证。

  7、预推荐“专升本”学生信息的采集。

  请各院系按照系统文件使用说明,输入学生信息,报名顺序号第9——12位按照本院系推荐人数中报考相同本科专业顺序连续编排(本科专业和专科专业前面的专业代号必须一致),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编排在一起。请各院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院系预推荐“专升本”学生信息采集工作,请各院系认真校对学生信息,保证信息准确无误,然后把导出的DBF数据文件重新命名后(以本院系名称命名)于3月22日下午3点前上报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