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规定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 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

报名工作。

  2、各考区报名点可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个县(市)或高校报名点。

  3、考生可就近报考。

  4、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程序

  今年新疆成人高校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124.117.250.18 )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了解我区成人高考政策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选择现场信息确认点。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本人必须在自己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点规定时间内,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录取免试、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交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2012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4、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交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考生须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上统一公布的2012年新疆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计划选择高校和专业,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

  (五)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为积极稳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改革,提升招生工作质量,今年我区首次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改革。其步骤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在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同时,须进行确认,且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