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4)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8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可在我省招生。 实行全国统一招生的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
(六)报名组织
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县(市、区)高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高招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本地区的网报现场信息确认点,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考生报考志愿信息确认工作要严格按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要认真做好考生确认信息数据的编辑、校验、归档工作。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设区市高招办应从成招网下载《福建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花名册》并审核,将符合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册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复核。
五、考试
(一)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10月13日、14日。
(二)考试科目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对照表。
以上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0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统考科目范围及时间
统考科目由教育部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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