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3年01月29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2012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

费(限网上支付不成功的考生),进行电子摄像,最后在《报名信息核对表》上签名确认。

  考生到其他信息确认点将无法进行信息确认。

  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同一考生进行了多次网上信息填报(即获取多个预报名号),在现场确认时,只能选择确认一条报名信息,出现多次确认的,取消该考生当年报名资格,已收报名费不予退还。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8月30日至9月3日到省教育考试院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8月25日8:30至9月5日17:00(期间每天8:30至22:00)。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8日至9月12日。

  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段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组织

  考生现场信息确认工作由市成人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成人招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设置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负责信息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将本地区的信息确认点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信息确认点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2012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予以信息确认。同时,要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志愿填报

  1、2012年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

  2、考生每个批次可以填报一个学校专业志愿。

  3、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或科类允许兼报的专科志愿。

  高中起点(含本科、专科)的文史类可以和外语类(文)互相兼报,理工类可以和外语类(理)互相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不可以互相兼报。

  高起本志愿报考艺术类(文)、体育类(文)的考生,在兼报高起专志愿时,可以报考文史类、外语类(文);高起本志愿报考艺术类(理)、体育类(理)专业的考生,在兼报高起专志愿时,可以报考理工类、外语类(理)专业。反之不允许。

  4、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应批次的“意向志愿”,每个“意向志愿”可填报一个学校及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可以填报一个本科层次“意向志愿”外,还可以再填报一个专科层次“意向志愿”。如本科未录取,专科录取时按专科统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