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25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

考试科目分别如下:

  1、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医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三)上述各统考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按《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统一命题(专升本外语非英语语种采用有关省命制的试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四)考试实施

  各级招办在当地政府与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与管理本地区的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点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有关市州招委可根据本地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以及个别县(市、区)成人高考考生较少的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本市(州)成人高考考区。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和《四川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地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专科班”的考生,须参加高中起点专科理科类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全国统考外,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负责命题并组织的医学综合专业基础课(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各占50%)加试。专业基础课加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报考四川农业大学举办的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专业招生改革试点班的考生除参加统考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