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25日

摘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均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函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经所在单位确认签章的复印件。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专升本。凡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它复印件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确认签章)或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符合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市、县(区、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及攀枝花市东、西区的考生,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报名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县(市、区)招办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

  3、各市州、县市区招办要认真对照核查考生身份证,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要按报考条件对考生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要对考生录取照顾条件及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相应证件及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即取消其相应的照顾资格。

  4、考生报名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的专长,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一至二所学校及专业;现场报名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填涂《报名志愿卡》,由招办用光电阅读机阅读后交考生现场确认,并为考生照像后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认真填写、校验并签字确认。考生所报志愿一经填定,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时须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6、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定于10月15日、16日举行,高中起点本、专科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表1.

  (二)考试科目

  A、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下同)三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三科。

  B、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类考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历史地理综合课(简称史地)四科。

  2、理科类考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物理化学综合课(简称理化)四科。

  C、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科目共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各学科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