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及审验办法(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8月01日

摘要: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后,可免试进入相对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

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不含医学类各专业)。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审查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经省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辽宁省特大型工业企业: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由市侨办、台办出具的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烈士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6、边疆、山区、牧区(我省系指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系指康平县、岫岩县、新宾县、清原县、桓仁县、义县、阜新县、彰武县、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丹东市及所辖各县;少数民族聚居区系指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或工作证,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8、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