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奖励办法(3)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9日

摘要: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奖励类型  1、综合奖学金  (1)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2)三好学生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  (4)优秀毕

公示3个工作日。

  (四)各项奖励每学年评选1次。

  (五)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在每年的6月份评选。

  (六)新生奖学金在新生资格审查后颁发。

  (七)接受各学院主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获奖者,继续教育学院只负责表彰并发放奖励证书。

  第八条 学生在校获奖情况,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